【摘要】根据市人大立法委和上海市立法研究所要求,在明确进博会背景下上海市会展业立法需求及基本框架的基础上,完成《上海市会展业促进条例》(草案)专家建议稿。建议稿突出了以会展业而非展览业为立法对象,努力解决三个不适应的问题。一是“审批制”改“备案制”后,在准入放开条件下,解决会展业市场缺乏资质与诚信监管,不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问题。二是面对全球城市营商环境竞争,上海会展业立法不能仅限于规范,更要着眼于促进,解决发展是硬道理,会展业扶持力度不适应国际会展之都建设的问题。三是会展业监管要以展览业为基础,兼顾会议业、节庆业、赛事业、演出业发展的需要,促进和规范整个会展业健康有序发展,解决立法规范不适应大会展理念与产业融合时代要求的问题。